新竹縣國民中小學
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圖
⊙中途輟學學生類別:
第一類: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二類: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三類: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
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圖
⊙中途輟學學生類別:
第一類: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二類: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第三類: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
⊙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
第一類:中輟學生
| 第二、三類:中輟學生 | |||
發現中輟生 | 導師職責 | ⊕凡學生有缺曠課情況,導師應即時 以電話聯絡家長,了解學生動向(原因) ⊕學生連續曠課滿三日,導師應報請教 導處處理,由訓導組寄發掛號信函通知家長 | 教務處職責 | ⊕教學組於學生三日以上未註冊時,或轉學學生經過三日未到轉入學校報到時應即時了解學生動向,以作後續之處理 |
中輟學生通報 | 訓導處職責 | ⊕學生有第一類中輟狀況時 由生教組即時填具中輟學生通報單,函報教育局學管課、縣警察局、所在地區之強迫入學委員會、家扶中心。 | 教務處職責 | ⊕學生有第二、三類中輟情況時由教學組填具中輟學生通報單,函報教育局學管課、縣警察局、所在地區之強迫入學委員會、家扶中心。 |
校內知會流程 | 訓導處職責 | ⊕通報完成 ⊕生教組作曠缺席學籍資料之後續處理 ⊕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,作診斷及轉介之處理 | 教務處職責 | ⊕通報完成 ⊕教學組應將通報單一份知會訓導處,作有關學生出缺息資料之後續處理 ⊕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,作診斷及轉介之處理 |
診斷及轉介 | ⊕輔導室經生教組知會中輟學生個案後,擇時會同訓導處及導師進行追蹤並深入瞭解中輟原因後,填寫追蹤輔導記錄表 ⊕協調各處室配合中輟學生個案之輔導 ⊕依學生中輟原因轉介至社會局、警察局、醫療院所或所在地區之少輔組等相關機構協同追蹤輔導 |
追蹤與輔導 | 學校輔導室 |
鄉鎮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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⊕輔導組作個案輔導 ⊕親職教育 ⊕協助復學 | ⊕家庭訪視 ⊕協助中輟學生復學 ⊕罰鐶 | |
⊕家庭訪視 ⊕協助解決家庭問題 ⊕協助中輟學生復學 ⊕個案輔導 | ||
⊕家庭訪視 ⊕個案輔導 ⊕協助復學就業職訓 | ||
⊕提供職業訓練和協助就業輔導 | ||
⊕診斷病因 ⊕門診治療 ⊕安排健康照顧 | ||
⊕訪查協尋 ⊕通報家長及學校訓導處並撤消協尋 ⊕個案列管追蹤 ⊕對涉案之個案給予適當處置 |
結案通報
各處室單,以信函報知中輟學生資料處理中心學校(新豐國中 TEL0938-017457)
⊕通報單應知會訓導處及輔導室
⊕個案返校復學後,學校應做適切之安置輔導(包括編班、補救教學、親師懇談及個案輔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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