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11日 星期六

新竹縣教育--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圖


    新竹縣國民中小學
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圖

⊙中途輟學學生類別:
       第一類: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       第二類: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       第三類: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

 ⊙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
第一類:中輟學生
第二、三類:中輟學生
發現中輟生導師職責⊕凡學生有缺曠課情況,導師應即時   以電話聯絡家長,了解學生動向(原因)
⊕學生連續曠課滿三日,導師應報請教 導處處理,由訓導組寄發掛號信函通知家長

教務處職責 ⊕教學組於學生三日以上未註冊時,或轉學學生經過三日未到轉入學校報到時應即時了解學生動向,以作後續之處理

 
中輟學生通報訓導處職責⊕學生有第一類中輟狀況時
由生教組即時填具中輟學生通報單,函報教育局學管課、縣警察局、所在地區之強迫入學委員會、家扶中心。
 
教務處職責 ⊕學生有第二、三類中輟情況時由教學組填具中輟學生通報單,函報教育局學管課、縣警察局、所在地區之強迫入學委員會、家扶中心。

 
校內知會流程訓導處職責⊕通報完成
⊕生教組作曠缺席學籍資料之後續處理
⊕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,作診斷及轉介之處理
 
教務處職責 ⊕通報完成
⊕教學組應將通報單一份知會訓導處,作有關學生出缺息資料之後續處理
⊕通報單一份送交輔導室,作診斷及轉介之處理
 
診斷及轉介⊕輔導室經生教組知會中輟學生個案後,擇時會同訓導處及導師進行追蹤並深入瞭解中輟原因後,填寫追蹤輔導記錄表
⊕協調各處室配合中輟學生個案之輔導
⊕依學生中輟原因轉介至社會局、警察局、醫療院所或所在地區之少輔組等相關機構協同追蹤輔導
追蹤與輔導
 
學校輔導室
鄉鎮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 社會局少輔會各鄉鎮少輔組 勞工局暨職訓中心 衛生局暨醫療院所 警察局暨司法體系  
⊕輔導組作個案輔導
⊕親職教育
⊕協助復學
⊕家庭訪視
⊕協助中輟學生復學
⊕罰鐶
  
⊕家庭訪視
⊕協助解決家庭問題
⊕協助中輟學生復學
⊕個案輔導
⊕家庭訪視
⊕個案輔導
⊕協助復學就業職訓
  
 
⊕提供職業訓練和協助就業輔導
  ⊕診斷病因
⊕門診治療
⊕安排健康照顧
  ⊕訪查協尋
⊕通報家長及學校訓導處並撤消協尋
⊕個案列管追蹤
⊕對涉案之個案給予適當處置
結案通報
各處室⊕註冊組於中輟學生個案返校復學後,立即填具中輟學生復學通報
單,以信函報知中輟學生資料處理中心學校(新豐國中 TEL
0938-017457)
⊕通報單應知會訓導處及輔導室
⊕個案返校復學後,學校應做適切之安置輔導(包括編班、補救教學、親師懇談及個案輔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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