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

新竹縣社會--特赦組織呼籲馬「赦免」死刑之我見


特赦組織呼籲馬「赦免」死刑之我見

根據【台灣醒報記者蘇郁文報導】“在廢除死刑的風波延燒下,法務部長曾勇夫以及行政院長吳敦義,決定「依法執行」死刑犯的槍決,但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理事長陳詩梅表示,政府若要執行死刑,就已經違反了兩部人權公約的規範,在現今公約已成為國內法的情況下,總統馬英九應赦免死刑罪,才算符合法律。
前任法務部長王清峰曾表示,若要執行死刑,將是違法行為,陳詩梅今天進一步附合,說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即有規定,不得以本公約為由,推遲、阻卻及廢除死刑,若執行死刑,明顯是違法行為。
立法委員呂學樟表示,台灣確實已朝著廢除死刑的方向在走,符合公約中的規範,但已經定讞的死刑犯,仍需依法執行。
國際特赦組織今天公布去年的年度死刑報告,亞太區的副主任阮柔安(Roseann Rife)特地選在台灣發表,她表示,亞洲地區仍是五大洲中執行死刑最多的區域,光是中國執行的人數,已超過其它國家的加總。
阮柔安期望馬英九能夠按照兩公約中的規範停止並廢除死刑的執行,將可以使台灣發揮區域影響力,成為影響中國及日本廢除死刑的重要國家。
根據國際特赦組織報告,去年是歐洲及前蘇聯國家,第一次整年度沒有執行死刑,不過今年三月白俄羅斯又重啟死刑,處決兩名人犯。而蒙古總統已宣示不再執行死刑。全球已有95國廢除所有死刑,58國仍保有死刑,其中僅18國曾在去年執行死刑。”
中研院研究員瞿海源以及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理事長陳詩梅,夸夸其言,讓我有時空錯亂的感覺;不知他兩人是台灣人抑或外國人,台灣何時是聯合國一員?怎麼忽然要遵守聯合國的公約?這種先決條件我門可要堅持,請她們先向世界爭取我們是一個完整國家,再談遵守人權公約的規範;這兩位是否認同馬英九總統是我們的憲法選出的總統?『阮柔安期望馬英九能夠按照兩公約中的規範停止並廢除死刑的執行,將可以使台灣發揮區域影響力,成為影響中國及日本廢除死刑的重要國家』,連『總統』名號都不願叫出,狂論其他的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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